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“中國品牌日”的批復
國函〔2017〕51號
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:
你委《關于設立“中國品牌日”的請示》(發(fā)改產(chǎn)業(yè)〔2016〕2484號)收悉。同意自2017年起,將每年5月10日設立為“中國品牌日”。具體工作由你委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。
國務院
2017年4月24日
編輯:劉金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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