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逢臘月,安徽省很多農村地區(qū)都有殺年豬的習俗。那么,農民殺年豬是否要定點屠宰?這些豬肉又是否需要檢疫?近日,肥東縣石塘鎮(zhèn)讀者宋先生向本報記者咨詢道。

宋先生告訴記者,他家養(yǎng)了兩頭豬,都已經達到出欄標準。因此,他準備最近把豬殺了。關于豬肉處置,宋先生表示,豬肉除了自己吃,還分給自家親朋好友一些,剩下的想拿出去賣。
但得知宋先生要賣豬肉時,一位鄰居提醒他,私宰的豬肉不能拿到市場去賣,如果要賣,必須檢疫。這讓宋先生十分不解。
“農民自己養(yǎng)的豬,也要經過檢疫嗎? ”宋先生表示,即使要賣,也只有不到100斤豬肉,這點肉如果檢疫實在沒有必要,“現在殺年豬自己吃不完的人,很多都在出售,也沒見誰檢疫過呀。 ”
記者注意到,正如宋先生所言,近年來,農家土豬肉十分受歡迎。一些農民不僅在市場上出售自己宰殺的豬肉,甚至還在朋友圈里出售。一些山區(qū)農民飼養(yǎng)的黑毛豬等特色豬肉也陸續(xù)出現在城市餐桌。
那么,這些豬肉是否需要經過檢疫呢? 1月17日上午,記者就此咨詢了省動物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所,一位負責人表示,對于農民自己飼養(yǎng)的豬,只要自食,隨時都可宰殺或分食,不需要定點屠宰和檢疫。
“但是如果要上市銷售,那必須要報檢,通過當地檢疫部門檢疫。 ”上述負責人指出,由于生豬可能存在能夠感染人畜的病菌,如果出售流通,可能影響公共安全,所以不符合國家“自宰自食”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據了解,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》第二條規(guī)定,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、集中檢疫制度。未經定點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。但是,該條例特別指出,農村地區(qū)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。
關于 “自宰自食”,《安徽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〉》辦法》中規(guī)定,單位自宰自用生豬、牛、羊的,應當報檢,動物檢疫員應當及時到現場實施檢疫。但這一規(guī)定只針對單位,并不針對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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